☆公告快讯☆ ◇300615 欣天科技 更新日期:2018-12-19◇ ★本栏包括【1.公告快讯】★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 浏览。) 【1.公告快讯】 【2018-12-20】欣天科技(300615)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1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4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15:00 至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50 在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 b 栋 1705 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薛枫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持续督导专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9 名,所持股份 103,920,02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569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所持股份为 103,9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70.55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所持股份为 19,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3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外的其他股东)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0,0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6%。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专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石伟平先生、薛枫先生、刘辉先生、袁铮先生、查秉柱先生、王忠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薛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4,019,0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1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9,0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石伟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00,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900,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袁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900,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查秉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900,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忠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00,2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石水平先生、梁晓先生、陈尚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石水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梁晓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尚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宋瑜女士、魏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1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宋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魏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827,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薛枫、石伟平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92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0,0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晓枫、万俊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 【2018-12-20】欣天科技(300615)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9、11、12 层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8621)2051-1000 传真:(86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 年 12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50 在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 B 座 1705 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 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3,90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5556】%;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取得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持有公司股份数【19,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5】%。据此,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03,920,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5691】%。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载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01《关于提名薛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 决 情 况: 同 意 【 104,019,040 】 股 , 占出 席 会 议有 效 表 决股 份 总 数 的 【100.1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19,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605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2《关于提名石伟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00,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3《关于提名刘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00,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4《关于提名袁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00,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5《关于提名查秉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00,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6《关于提名王忠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00,2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关于提名石水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2《关于提名梁晓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3《关于提名陈尚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0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01《关于提名宋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02《关于提名魏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3,827,2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3,92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0,0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万 俊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张晓枫 2018 年 12 月 19 日 ───────────────────────────────────── 【2018-12-19】欣天科技(300615)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300615 证券简称:欣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9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 B 座 1705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 1、2 已经 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 已经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5、6 已经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8 日、2018 年 12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4 涉及的苏州正北连接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州正北连接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应选 6 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薛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1.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石伟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0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刘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1.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袁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1.0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查秉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0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王忠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1.0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应选 3 人 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石水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梁晓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2.02 √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陈尚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3.00 应选 2 人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宋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3.01 √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魏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3.02 √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4.00 √ 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5.00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 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现场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 B 座 1705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 2018 年12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程晓黎 联系电话:0755-86363037 传真:0755-86363037 邮箱地址:chengxl@xdc-industrie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波顿科技园 B 座 1705 邮编:518055 5、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法人股东或者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15”,投票简称为“欣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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