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7月26日在《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08年半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由于公司相关部门对新企业
会计准则理解不透彻,使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
每股收益上年同期数的计算与《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的规定不符,现更正如下:
一、 原报告及摘要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更正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由于公司今年5月9日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故在半年报列报中,应调整上年同期的股本数量重新计算每股收益,即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都由0.073元调整为0.49元。
三、原报告及摘要现更正为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更正后的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08年10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就上述疏忽给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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