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奥维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