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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10月1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于2008年10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公司的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收益。计划在1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08年10月10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159,190 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8%。本次增持前,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8,609,4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30%。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08年10月10日,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8,768,59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38%。

  5、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增持计划,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拟在1年内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它说明: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1日
标签:交易所 深圳 市场 浙江 证券交易所 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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