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南车”)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6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2.10元/股-2.1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2.18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8年8月8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7.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2.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5%。
5、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交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资金不实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回拨前的网上发行数量(即22.5亿股)。
6、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8年8月5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南车申购”,申购代码为“780766”。
7、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8月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在《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9、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08年8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7.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2.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5%。
本次网下发行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网上发行在网下发行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8年8月7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2.10元/股-2.1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2.18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0.81倍至11.2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15.44倍至16.0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的总股数按本次发行30亿股计算)。
中国南车的H股公开发行工作正在进行,考虑H股发行股数后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7.91倍至18.5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18.28倍至18.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且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的总股数计算)。
(五)申购时间
2008年8月5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南车申购”;申购代码为“780766”。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8月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8年8月7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1.5亿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九)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注: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交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及《关于实施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
(十一)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二)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规模为22.5亿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8年8月5日(T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22.5亿股“中国南车”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三、申购数量的规定
(一)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二)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
(三)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资金不实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交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22.5亿股。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上申购程序
(一)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中国南车”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8年8月5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二)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中国南车”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资金申购日2008年8月5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三)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一)申购配号确认
2008年8月6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08年8月6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专户。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确认有效申购,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8年8月7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二)公布中签率
2008年8月7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三)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08年8月7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2008年8月8日(T+3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四)确定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六、结算与登记
(一)2008年8月6日(T+1日)至2008年8月7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冻结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上交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
(二)2008年8月7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三)2008年8月8日(T+3日),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2.18元/股(投资者网上申购价格),则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申购款的差价部分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通过各证券交易网点向投资者退还;同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中签认购款项划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资金交收账户。
(四)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七、申购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八、网上路演安排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8月4日(T-1日)14:00-18:00就本次发行在中证网(www.cs.com.cn)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九、发行人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刚
联系人:邵仁强
电话:(010)51862188
传真:(010)6398478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2、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销售交易部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廷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 65059636。
发行人: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4日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网下电子化发行方式,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重要提示
1、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南车”)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61号文核准。中国南车的股票代码为60176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2.10元/股-2.1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7.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2.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5%。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该配售对象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件,名单中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申购。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7月31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8月4日(T-1日)及2008年8月5日(T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申购平台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申购视作无效。询价对象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可以多次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撤销或者修改。每个配售对象多次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超过7.5亿股。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申购期间提前、全额缴付申购款。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08年8月5日(T日)15:00,到达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关于划付资金具体事项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二、(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8、本公告仅适用于中国南车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部分,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8年8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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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7.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2.5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5%。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2.10元/股-2.1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0.81倍至11.2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15.44倍至16.0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的总股数按本次发行30亿股计算)。
中国南车的H股公开发行工作正在进行,考虑H股发行股数后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7.91倍至18.5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数计算)。
18.28倍至18.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A股发行和H股发行后且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的总股数计算)。
(四)发行价格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8年8月7日(T+2日)在《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8年8月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8年8月7日(T+2日)刊登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1.5亿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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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询价机构、配售对象务请严格按照《细则》操作申购。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予以指导;如果不是询价机构自身技术及操作原因造成的问题,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具体情况提供相应措施予以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请见附件一。
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8月4日(T-1日)及2008年8月5日(T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申购平台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询价对象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可以多次申报,一经申报不得撤销或者修改。每个配售对象多次申报的累计申购股数不得超过7.5亿股。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股票配售。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申购款退款的银行收款账户须与其申购款付款的银行付款账户一致。
5、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包含上限和下限)可自行确定申购价格,每0.01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
6、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最多可填写3组申报价格,可以多次申报,累进数量须为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每次申报数量不少于10万股。每个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数量上限为7.5亿股,超出部分的申购数量视为无效申购。
7、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三)申购款项的缴付
1、申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付申购款项。申购款项计算公式如下:
网下配售对象应缴申购款=∑(申购报单中每一个申购价格×该价格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
例如,某配售对象做出如下申购:
■
则该配售对象应缴付的申购款项(万元)=P1×M1+P2×M2+P3×M3
2、申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申购款项须划至结算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见下表),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1766,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申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申购601766。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
3、申购款的缴款时间
申购资金划出时间应早于2008年8月5日(T日)15:00,到达结算公司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申购资金专户时间应早于该日16:00。申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条件且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最终发行价格的申购将获得配售。本次网下最终配售比例和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以上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发行价格及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数量x网下最终配售比例
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后面十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000001或0.00000001%。
零股的处理:按获配数量由高至低排列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大于1,000股,零股以每1,000股为一个单位依次配售,不足1,000股的配售给排列在最后一个获配1,000股零股的配售对象后面的第一个配售对象;如果零股总数小于或等于1,000股,则将零股配给获配数量最高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五)公布配售结果和退回多余申购款
1、2008年8月7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配售对象名单、获配股数、回拨机制实施情况及应退申购款金额等。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2、2008年8月7日(T+2日),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向网下配售对象退还应退申购款,应退申购款=投资者有效缴付的申购款-投资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3、 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其他事项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8月6日(T+1日)对网下发行申购款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 65059636。
四、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刚
联系人:邵仁强
电话:(010)51862188
传真:(010)6398478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
2、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销售交易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廷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发行人: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4日
附件一: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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