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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北海国发 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北海国发

股票代码: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3101152026633

法定代表人:潘万盛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杨高北路528号18幢12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茂兴路86号仁恒广场四座18楼

邮编:200127

联系电话:021-58397288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别提示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通盛投资、收购人

  指

  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



  北海国发、上市公司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38



  申银万国 、财务顾问

  指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盛集团

  指

  上海通盛(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国发集团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原自然人股东王世全和杨宁两人



  公司章程

  指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杨高北路528号18幢129室

法人代表:潘万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号码:3101152026633

组织机构代码:组代管310115242347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沪字31011578787251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管理咨询、企业资产重组与兼并,企业形象策划和市场营销策划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5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茂兴路86号仁恒广场四座18楼

邮政编码:200127

电 话:021-583972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股权结构图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简介
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系上海通盛(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通盛集团成立于1995年5月22日,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营业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制造业、投资管理、内外贸易,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项目

  2007年

  2006年



  总资产

  49,709,730.17

  49,870,862.48



  净资产

  49,709,730.17

  49,870,862.48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61,132.31

  -129,137.52



  净资产收益率

  -0.32%

  -0.26%



  资产负债率

  0%

  0%




三、公司主要业务及最近2年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管理咨询、企业资产重组与兼并,企业形象策划和市场营销策划。

(二)公司最近2年财务状况



  姓名

  曾用名

  身份证号码

  职位

  国籍

  长期居留地

  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潘万盛

  无

  330226195007200077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



  黄健德

  无

  450000196103104517

  总经理

  中国

  上海

  —



  李平

  无

  330622196102280010

  董事

  中国

  上海

  —



  潘三春

  无

  310105197712224427

  董事

  中国

  上海

  —



  伍荣锦

  无

  330225196311125815

  监事

  中国

  上海

  —



注:2006年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违法违规情况
最近五年之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北海市



  股票简称

  北海国发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上海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53,488,120股   变动比例:  19.15%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    否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除本次通过收购国发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北海国发19.15%的股份外,通盛投资及通盛集团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权益。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
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为通盛投资,通盛投资是通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了通盛集团的授权。

二、持股目的
本次通过收购国发集团的所有股权间接收购北海国发,是通盛集团发展的需要,不但确保股东财富的保值增值,通过间接收购北海国发,还将为通盛集团的发展提供融资平台和资本运作平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未来12个月内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章和公司各项制度的前提下,通盛投资将择机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但目前尚无时间表。同时,通盛投资或通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择机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权益增加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人未持有或控制北海国发股份。

二、有关本次股权转让情况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间:2008年10月13日。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
国发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王世全持有300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占国发集团注册资本总额60%)、自然人股东杨宁持有200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占国发集团注册资本总额40%),自然人股东王世全、杨宁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国发集团股权转让给通盛投资,自然人股东王世全、杨宁分别放弃对国发集团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协议三方确认,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是国发集团的100%股权,自然人股东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通盛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通盛投资拥有国发集团100%的股权。

3、股权转让相关担保的解除
在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自然人股东王世全(包括其配偶)、自然人股东杨宁(包括其配偶)以其个人名义为北海国发或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在标的股权过户至通盛投资名下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三方、国发集团和北海国发应相互配合与相关债权银行就解除上述所有担保进行协商。
在办理担保变更手续期间或如经与债权银行协商后无法解除上述担保方的担保责任,则通盛投资同意提供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为上述担保方作抵押担保,如因此导致现有担保方遭受损失的,通盛投资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在国发集团全部股权过户至通盛投资通盛投资名下后解除上述担保的期限为壹年,如因通盛投资的原因,到期未能解除,通盛投资应向原担保方支付年2%的担保责任风险费。

4、自然人股东王世全、杨宁的承诺和保证
自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至国发集团全部股权过户至通盛投资名下的过渡期间,任何需国发集团股东会决定之事宜均应事先与通盛投资协商,自然人股东和通盛投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否则自然人股东应对因此给通盛投资、国发集团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国发集团、远洋渔业和北海国发(包括下属分子公司)除在财务报表上已经反映和协议附件中列明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担保或诉讼、仲裁外,不再存在任何其他债务、担保或诉讼、仲裁。自然人股东保证:如出现未明确告知通盛投资的国发集团、远洋渔业、北海国发及其下属子分公司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担保或诉讼、仲裁,由自然人股东负责处理,如该等事项导致了国发集团、远洋渔业、北海国发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承担责任,该等事项的责任和损失应由自然人股东承担。自然人股东对因此给通盛投资、国发集团、远洋渔业、北海国发及其分子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通盛投资有权代国发集团、远洋渔业、北海国发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依法追究自然人股东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并有权从应付自然人股东的标的股权转让款中抵扣,自然人股东王世全、杨宁愿意对该赔偿和违约责任以其个人资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通盛投资的履行和承诺
在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通盛投资应协助北海国发妥善处理银行债务问题。保证转让标的股权对应的企业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避免在通盛投资股权转让款未完全支付或者自然人股东为标的股权相应企业作的担保未解除前,转让标的股权对应的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而致自然人股东遭受损失。否则,通盛投资将承担自然人股东的转让款不能完全收回和担保不能按时解除的损失
通盛投资在未完全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前,通盛投资和通盛投资控股的国发集团、北海国发的股权变更应征得自然人股东王世全、杨宁同意,并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在标的股权过户到通盛投资名下后,通盛投资应履行股东的相关权利和承担股东的相关义务;通盛投资对国发集团现有聘用人员,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优聘用,对依法辞退人员按《劳动法》和公司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持股变动情况
北海国发本次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涉及国发集团持有北海国发的股份变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通盛投资通过国发集团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北海国发法人股53,488,120股,占北海国发总股本的19.15%,本报告披露前后持股种类、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动。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支付资金总额
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壹亿壹仟万元(110,00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
此次收购北海国发有限集团公司股权的资金为合法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亦无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三、上述资金的支付或交付方式
本次收购资金11,000万元,将在18个月内支付完毕,公司承诺收购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并按期支付。因签订和履行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及办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自然人股东和通盛投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当日,通盛投资应当向自然人股东支付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给自然人股东,通盛投资于支付了500万元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行使国发集团股东的相关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关债权债务。
标的股权转让余款通盛投资按以下约定支付到自然人股东指定的帐户,其中:
标的股权过户到通盛投资之日,向自然人股东支付1,500万元。
标的股权过户到通盛投资之日起6个月内向自然人股东支付2,000万元。
标的股权过户到通盛投资之日起8个月内向自然人股东支付3,000万元。
标的股权过户到通盛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向自然人股东支付2,000万元
标的股权过户到通盛投资之日起18个月内向自然人股东支付2,000万元。
在剩余款项没有支付完毕之前,通盛投资同意以其受让的国发集团股权作担保。
通盛投资未按照上述时间和数额支付给自然人股东标的股权转让款,通盛投资应按延期支付时间及余额向自然人股东支付每天万分之五点五的资金占用费(即年息20%),同时自然人股东保留依法追收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权利。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通盛投资尚无改变北海国发主营业务或者对北海国发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在未来根据收购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可能会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调整计划,但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
二、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通盛投资尚无对北海国发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对北海国发进行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的计划。在未来根据收购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可能会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重组计划,但目前尚无具体时间表。
三、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通盛投资尚无改变北海国发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在未来依据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定位等实际情况,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发生相应的调整。通盛投资与北海国发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通盛投资无对北海国发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五、通盛投资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支持北海国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北海国发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
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通盛投资无对可能阻碍收购北海国发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通盛投资无对北海国发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除北海国发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外,对上市公司无任何影响。

第七节 与北海国发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法人股东与北海国发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海国发及其子公司之间没有任何重大交易。
二、对北海国发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没有对北海国发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北海国发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对北海国发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对北海国发分红政策的修改等。

第十节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通盛投资、北海国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北海国发业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北海国发股票的情况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书;
8、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王世全、杨宁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10、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签章):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北海



  股票简称

  北海国发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杨宁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21,395,248 股  持股比例: 7.6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 21,395,248 股  变动比例: -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人名称(签章):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二OO八年十月十四日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海国发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宁

住所:南宁市城北区南铁北二区57栋6-10号

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北京路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 年10月15 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宁先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海国发、上市公司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38



  国发集团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杨宁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50104195602020074

住所:南宁市城北区南铁北二区57栋6-10号

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北京路9号

通讯方式:0779-320369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计划增加其在北海国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海国发股份的情况
北海国发控股股东为国发集团,国发集团持有北海国发53,488,120股股票,占北海国发总股本的19.15%,以上股份为限售流通股,将于2009年1月10日上市流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发集团40%的股份,通过国发集团间接持有北海国发21,395,248股股票,占北海国发总股本的7.66%。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08年10月13日,王世全先生、杨宁先生与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持有国发集团60%和4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王世全先生(甲方)、杨宁先生(乙方)
受让方:上海通盛投资有限公司(丙方)

2、股权转让的数量、比例和转让价款
国发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方将持有国发集团3,00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占国发集团注册资本总额60%)和乙方将持有2,000万元出资对应的股权(占国发集团注册资本总额40%)以11,00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丙方。转让后,丙方持有国发集团100%的股份。

3、股权转让的支付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均为现金,不存在现金外的其他安排。

4、付款安排
(1)本协议签订当日,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500万元首期股权转让款。
(2)在受让股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受让方分期向转让方支付余下的股权转让款。

5、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时间为2008年10月13日。生效条件为股权转让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丙方公章,且丙方按约定支付500万元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起生效。
2008年10月13日,转让方已收到受让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500万元。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附加条件
本次股份转让后,转让方不再持有国发集团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没有附加任何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四、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国发集团持有北海国发的全部股份53,488,120股全部质押给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为北海国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了质押担保。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北海国发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信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杨宁先生身份证明文件;
二、《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北海



  股票简称

  北海国发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世全先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32,108,118 股  持股比例: 11.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32,092,872 股  变动比例: -11.4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杨宁
签字:

日期: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北海国发

股票代码: 600538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世全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1号3单元21号

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北京路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 年10月15日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世全先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北海国发、上市公司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38



  国发集团

  指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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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218.HK)申银万国 (600538)北海国发 (601328)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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