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53)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5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5)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 ■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裕富 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分享中国资本
市场的长期增长。
本基金将以对标的
指数的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正相关度在95%以上,并保持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
新股(IPO或增发)以及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
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复制的方法,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即调整其股票资产比例为95%以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5%。
2.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95%的沪深300指数加5%的银行同业存款
利率。
3. 资产配置原则 本基金以追求基准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资产配置策略,首先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再进一步确定各资产类别中不同证券的配置比例,以复制的方法进行组合构建。
4.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复制的方法,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
5. 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原则上采用复制的方法,首先按照标的指数中的行业权重为基准权重,确定行业配置比例;再进一步根据各行业中的个股基准权重,确定行业内的个股配置比例。
6. 投资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为复制的被动式指数投资,基金所构建的指数化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等变化,对
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期间有权更换标的指数,标的指数的更换将提前3个月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裕富基金为指数基金,成立于2003年8月26日,以新华富时中国A200指数为标的指数。
自2008年1月1日起,本基金所跟踪的标的指数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本公司在更换标的指数之后的1个月内,将现有的组合调整为跟踪沪深300指数的新组合。
沪深300指数是由
上海和
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该指数根据最近一年的日均总市值、日均
流通市值、日均流通股份数、日均成交金额和日均成交股份数等指标,然后加权计算选取排名在前300位的股票进行编制。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的沪深300指数加5%的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被动式
股票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收益水平中等偏高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6月30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
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报告期末其他资产的构成 ■ (4)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6)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获得的所有权证明细 ■ (7)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成立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
分红手续费;
(7)法定信息披露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 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9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9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对于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下(不含)的申购,申购费率为1.5%。对于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申购费用为每笔1000元。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所适用的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1)申购金额小于1000万元时: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申购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时:
申购费用=1000元。
2. 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投资基金产品的成本,自2007年4月19日起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用=基金份额资产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赎回费补差部分的25%归入基金资产。
(1)申购费补差 对于两只前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费低的基金转到申购费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费差价;由申购费高的基金转到申购费率低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两只后收费基金之间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后收申购费。由后收申购费高的转到后收申购费低的基金时,收取后收申购费差价;由后收申购费低的转到后收申购费高的基金时,不收取差价。
对于后端收费基金往前端收费基金的转换,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后申购费率,计算转出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基于转出金额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入基金的前收申购费。除收取基金的后收申购费外,当后收申购费低于前收申购费时,收取申购费差价,否则不另外收取差价。
(2)赎回费补差 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转入基金的零持有时间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换申请日的同等金额转入基金的赎回费。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收取赎回费差;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高于转入基金的赎回费,则不收取赎回费差。
4. 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申购费率,但最高不超过1.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4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
基金管理公司的最新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二)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对相关申购与赎回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五)增加了“八、基金的转换”、“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十、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与质押”和“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内容;
(六)在“十二、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七)在“十三、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
(八)在“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更新了相关服务内容;
(九)在“二十五、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对从2008年2月26日起至2008年8月26日止期间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信息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为:
1. 2008年3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008年3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开放式基金在中国
工商银行 开展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 2008年4月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网上交易系统招行网上支付切换为直付通模式的公告》;
4. 2008年4月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北京银行 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5. 2008年4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08年第1号(摘要) 》;
6. 2008年4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系统启动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的提示 》;
7. 2008年4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8年第1号 》和《关于中国
农业银行开通博时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8. 2008年4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旗下七只基金新增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博时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2008年5月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 2008年5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公告》、《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中国
农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和《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11. 2008年5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寻找地震灾区持有人的公告》;
12. 2008年6月1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通过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博时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 2008年7月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 2008年7月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广东发展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5. 2008年7月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
16. 2008年7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7. 2008年7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18. 2008年7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裕富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8年第2号》;
19. 2008年7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
中国光大 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 2008年7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员任职的公告》;
21. 2008年8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进行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2. 2008年9月1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方法的公告》;
23. 2008年9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10日
标签:北京 分红 工商银行 公开谴责 估值 股票基金 广东 会计 机构 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投资组合 交通银行 金融 开放式基金 利率 流通市值 农业 农业银行 上海 上海证券报 深圳 市场 投资者 网上交易 销售 新股 证监会 证券时报 证券市场 指数 指数基金 中国
品种:(0165.HK)中国光大 (0257.HK)中国光大 (160502)博时裕富 (600015)华夏银行 (600016)民生银行 (601169)北京银行 (601328)交通银行 (601398)工商银行 (601998)中信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