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08年6月20日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 816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一级资产配置(股票和债券比例)的主动管理操作有可能会与
市场走势相反。在市场上涨阶段,如果本基金管理人对于行情的研判有误,收益有可能会低于
股票基金;在市场下跌阶段,如果本基金管理人对于行情的研判有误,风险有可能会大于平衡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海
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合同 指《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
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6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5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招募说明书而言,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地方派出
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
人民银行和/或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
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投资于中国
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