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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二十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9月26 日发出,会议于2008年10月8 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以下简称“该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RMB20,000,000.00)的议案。

  公司同意将自有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上述贷款抵押,赋予该银行第一优先受偿权。

  2、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对外借款事项”和“提供贷款担保事项”委托郑知足先生(身份证号:330326198008180054)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的议案。

  3、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将上述抵押物向该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并将保单过户给该银行的议案。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8日
标签:保险 建设银行 人民币 上海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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