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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接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广州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认定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为2008年度广州市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的通知》(穗科函字[2008]418 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联席会议审核,认定公司为2008年度广州市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穗府[2006]4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享受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的一系列产业发展资金奖励政策。经初步估算,公司可获得950万元左右的产业发展资金奖励,最终数据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如果年底前收到该笔款项,将会增加本年利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 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9日
标签:出版 电视 电子 广播 金融 通信 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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