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
券业协会近日就刚刚处理了一起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违规事件。
依据有关规定,中国
证券业协会决定对
深圳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刘林进行
公开谴责并决定注销刘林的执业证书,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实,刘林在任职期间于2007年1月至3月代理某客户从事证券买卖,并三次私下收取该客户支付的费用合计
人民币18万元。
而作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证券业从业人员,刘林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私下接受客户巨额费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证券
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第二十三条。
刘林所出现的上述问题是源于客户的举报。据《
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一位名叫罗燕的
投资者曾被深圳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发展为会员。为了期盼高收益,罗燕在2007年初同意刘林的分成要求,将18万元汇到刘林指定账户。后来,罗燕知道上当后,于2007年9月向深圳监管局举报了深圳国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刘军、唐琪和刘林代客
操盘、向客户提出收益分成等问题。该局稽查一处和
机构二处随即介入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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