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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一 、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湖南长丰汽车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26日上午9:00在湖南省长沙市华天大酒店贵宾楼四层芙蓉厅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2,767,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5.58%,符合《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建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上半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62,767,5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上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262,767,5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刘祁雄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选举汪学高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262,767,5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南长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续签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鉴于湖南长丰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是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长丰汽车零部件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长丰汽车零部件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0.9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04,247,711股)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58,519,886股。

  表决情况:58,519,8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袁胜华律师、郑海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

  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8月26日
标签:北京 湖南 交易所 汽车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 
品种:(0045.HK)大 酒 店 (600991)长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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