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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海王生物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

  杭州海王:杭州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健康科技:深圳市海王键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银河投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名派广告:深圳市名派广告有限公司

  债权:海王生物根据合同约定向名派广告预付广告费结余形成的债权

  海王大厦车库:位于深圳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的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

  亚洲资源 :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健康连锁店:深圳市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

  香港健康连锁店:海王健康连锁药店(香港)有限公司

  埃特斯:Advance Year Company Inc.(埃特斯股份有限公司)

  陆星公司:Landstar Investmnets Limited(陆星投资有限公司)

  一、转让杭州海王股权

  2007 年12 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及2007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大股东海王集团签订协议,将杭州海王90%的股权转让给海王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健康科技与海王集团及海王食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杭州海王9%的股权转让给海王集团,杭州海王1%的股权转让给海王食品,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900万元和人民币100万元,海王集团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海王食品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2007年12月14日及2008年1月4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2007年12月底,本公司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0万元,健康科技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00万元,收到海王食品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2007年12月14日及2008年1月4日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将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上半年,杭州海王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健康科技不再持有杭州海王的股权。剩余股权转让款将根据协议约定支付,即海王集团将在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60日内向本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0万元,在协议签署并生效后540日内向本公司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0万元;海王集团将在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60日内向健康科技支付人民币400万元。

  本次转让杭州海王股权可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确保集中优势资源支持公司核心业务发展。

  二、转让银河投资股权

  2006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06年度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海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公司所持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海王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620万元,海王集团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13日及时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2006年12月底,公司收到海王集团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420万元。2007年4月,银河投资45%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海王集团持有银河投资45%的股权,公司持有银河投资股权的比例降低至51.15%。同时,为进一步清晰银河投资45%股权风险与收益的划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及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海王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2006年12月31日前的风险与收益由本公司承担,2006年12月31日后的风险与收益由海王集团承担。2007年12月底,公司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00万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30日、2007年4月26日、2007年5月29日、2007年8月20日及2008年4月9日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将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上半年,公司已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700万元,至此公司已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银河投资股权转让相关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次转让银河投资部分股权优化了控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对促进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发展、对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现金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转让名派广告债权

  2006年12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及2006年度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海王集团及名派广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本公司预付“名派广告”广告费形成的债权中价值人民币7,000万元的债权转让予海王集团,由海王集团回收或与名派广告另行签订广告服务协议。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00万元,海王集团以人民币4,975.80万元现金和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与创业路交汇处的海王大厦车库资产(该车库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24.20万元)作为对价支付转让价款。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2006年12月底,公司收到海王集团根据债权转让协议支付的首期债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万元。2007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海王集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海王集团拟以现金2,024.20万元替换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24.20万元的车库资产,作为债权转让的对价。2007年12月底,公司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第二期债权转让款人民币3,000万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06年12月30日、2007年4月26日、2007年5月29日、2007年8月20日及2008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将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上半年,本公司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第三期债权转让款人民币3,000万元,至此公司已收到海王集团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该债权转让相关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次转让债权一方面可以降低公司预付广告费的回收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盘活公司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

  四、转让亚洲资源股份

  2006年6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0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深圳健康链锁店及香港健康连锁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转让埃特斯100%股权的形式,将其子公司陆星公司的100%股权及透过陆星公司持有的亚洲资源129,380,827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健康连锁店的子公司香港健康连锁店,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506,596元。详情请参见2006年6月10日、2006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2006年6月底,埃特斯公司的100%股权全部过户至香港健康连锁店名下,陆星公司及陆星公司所持129,380,827股亚洲资源股票的控制权亦随埃特斯公司股权的过户,转移至香港健康连锁店及深圳健康连锁店;同时,公司收到深圳健康连锁店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3,000,000元。2007年6月,公司收到深圳健康连锁店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5,671,656.68元。详情请参见2006年7月3日、2007年8月20日及2008年4月2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将近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上半年,公司收到深圳健康连锁店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1,834,939.32元,至此公司已收到亚洲资源股份转让的全部转让款项,亚洲资源股份转让相关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本次转让亚洲资源股份不但可以彻底解决亚洲资源股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而且可以盘活公司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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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00078)海王生物 (0899.HK)亚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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