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8月25日接到控股股东
福建福日集团公司通知,该公司自2008年7月18日至2008年8月25日收盘,通过
上海证券
交易所二级
市场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10,3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5%。其中,2008年7月18日--7月22日出售2,4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8%,2008年8月25日出售2,110,3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77%。
减持后,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20,743,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169,6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74,200股。
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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