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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拟进行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即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拟采用存续分立方式进行分立(详细内容见2007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2007-36号公告)。

  2008年8月21日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和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联合致函本公司如下:“原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2月25日存续分立为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根据原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及《分立协议》,原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贵公司44,795,872股股份(占贵公司股本总额的18.71%,以下简称“深长城股份 ”)由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为此,原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长城股份将过户至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分立前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广东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和汕头市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分立后拥有“深长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目前,分立后的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与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办理深长城股份的过户手续。股份过户完成后,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贵公司股份44,795,872股,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贵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根据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过户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公告。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注:根据有关证明文件记载,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分立前后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1、分立前的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2、分立后的存续公司(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3、分后的新设公司(南昌联泰投资有限公司):

  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标签:广东 江西 深圳 证券时报 中国 
品种:(000042)深 长 城 (000569)长城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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