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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石化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6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签署《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次增资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将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6月13日的《证券时报》。

  接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本次增资手续已于2008年8月1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9日
标签:国务院 国有资产 新股 浙江 证券时报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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