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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变更。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召开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8年8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提示性公告》。

  2、召开时间:2008年8月18日上午10:00

  3、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形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黄冠雄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7,597,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3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4,548,3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1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6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49,0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08年度)(草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2 股票数量、来源和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3 获授条件和获授期权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4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6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7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行权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8 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5160%;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9 本计划实施程序、授予及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1.1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87,550,5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9466%;反对45,2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516%;弃权1,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01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2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1%;反对45,2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2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5%。

  2、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433,08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124%;反对27,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315%;弃权136,7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56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884,714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6114%;反对27,6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52%;弃权1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6,7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83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韦少辉律师、杨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标签:A股 广东 互联网 化工 交易所 期权 深圳 网络 信达 证券交易所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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