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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涂传岚、总裁欧阳璟、财务总监钟健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冬玲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原因分析:

  (1)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增加62.0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贸易类销售毛利率增大所致。

  (2)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减少137.27%,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大所致。

  (3)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上年同期减少62.08%,主要是本报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及本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大所致。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公司于2001年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募集资金319,5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已累计使用29,211.35万元,余额 2743.15万元存于银行。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九大阀门技术改造项目、“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07年8月,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技改项目的完工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广会所专字[2007]第0723600016号)。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九大阀门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目前,“低水头灯泡贯流发电机组”技术改造项目仍未完工,其技改进度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6.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涂传岚 财务总监:钟健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冬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标签:电机 阀门 广东 会计 机构 金融 利率 人民币 上市公司 审计 收购 投资者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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