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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4,545,42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8,823,935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8月21日。

  一、公司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8,1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04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100,000股,并于2007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4,200,000股。

  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07年度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为128,400,000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公司股东徐玉锁、陈光珠、上海联创永宣创业投资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其他发起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徐玉锁、崔文立、陈长安、武岳山、吕宏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8月21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4,545,4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9%,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8,823,9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66%。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说明:

  限售股份持有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承诺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崔文立、陈长安、武岳山、吕宏所持股份总额20,961,980股中的25%,即5,240,495股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的股份,即15,721,485股将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被继续锁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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