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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证监局督促辖区公司完成自查自纠

  证券时报记者 刘莎莎

  本报讯 近两个月,青岛证监局对辖区11家上市公司展开规范运作、自查自纠活动审查活动。通过检查完善上市公司内控制度、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积极进行整改,自查自纠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截至目前,11家公司全部披露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自今年6月起,青岛证监局针对恢复逐月报送资金占用情况统计表等有关事宜提出明确要求,并及时下发《关于防止大股东以及关联方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通知》,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完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年报审阅。

  期间,监管责任人通过电话答复、现场督促、约见高级管理人员谈话等方式,督促辖区各上市公司及时开展规范运作自查自纠专项活动,按时披露自查自纠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在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青岛证监局审阅并予以公开披露。至此,11家上市公司如期完成了规范运作第一阶段自查自纠活动。
标签:年报 上市公司 审计 统计 证监局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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