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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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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113,950,7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4.91%,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000,000股质押给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144,636.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6%。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标签:交通银行 上海 浙江 中宝 中国 品种:(600208)新湖中宝 (601328)交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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