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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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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该等事项已获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目前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潜在控制人和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尚无可供讨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国有股转让有效期限已延长至2008年9月29日。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本公司非流通股东共2家,其中控股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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