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发表于 2008.8.8 10:24
| 只看该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在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收购北海高岭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于2008年7月29日就上述临时提案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