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08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根据
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2006)编制,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或审阅,与经审计或审阅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编制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合并会计数据 ■ ■ 二、主要合并财务指标 ■ ■ 注释:
1.2007年8月本公司
收购了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神华神东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股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07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已作出重述。
2.上述基本
每股收益是按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相关期间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的。
3.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是按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相关期间平均净资产,及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
4.平均每股净资产是按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相关期间/年度平均净资产,及相关期间/年度的加权平均股数计算的。
三、备查文件 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
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业绩快报原件。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08年8月7日
标签:电力 会计 机构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能源 审计 收购 投资者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