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7月26日以传真、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6日14:00时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俊贤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08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 网址www.cninfo.com.cn。《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08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08-029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时间为6个月。公司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08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08-030号公告。

  3.审议通过《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8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8修订)》和《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8修订)》刊登于2008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刊登于2008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刊登于2008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网址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徐蓉川女士为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

  7. 审议通过《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2008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08-031号公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08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 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028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8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了《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计划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前期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6年7月制定,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股票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08-030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减少公司贷款,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进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4,085.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24,718.25万元。预计在2009年2月前至少有9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临时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具体时间为2008年8月8日至2009年2月7日,到期后,公司将通过经营获得的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以上情况已告知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监事会,并已取得独立董事和保荐代表人同意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的意见函。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计划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前期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此举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6年7月制定,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中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鹏、吴喻慧认为:

  公司拟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并且使用期限为6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程。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股票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08-03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和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京证公司发【2007】18号文《关于北京证监局开展辖区上市公司治理等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京证公司发【2008】85号文《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问题的反弹推进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情况自查工作,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治理自查整改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公司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谨慎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事项内容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我公司治理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人:闫燕金朝

  联系电话:010-83156606

  联系传真:010-83156818

  电子邮件: yyqjd@sina.comjzqjd@sina.com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至以下部门:

  北京证监局 电子信箱:beijing@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子信箱:fsjgb@szse.cn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 szse.cn)下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总的来说,我公司治理较为规范,不存在重大失误。但由于公司上市时间较短,在公司治理方面需要继续完善和改进,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尚未按照2007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2007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的培训和学习还有待加强。

  3.公司尚未单独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且在经营管理中能够较好的发挥作用。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对公司财务、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公司事务行使监督、检查权力的公司常设监察机构,“三会”运作规范,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战略制定、内部审计、薪酬与考核等各个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经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成立至今,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的独立性和透明度情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表决采取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应当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尚未按照2007年2月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2007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原因:公司曾于2007年1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2006年5月发布的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2006年8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目前正在学习该办法和备忘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方案,因此尚未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交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的培训和学习还有待加强。

  原因:由于公司上市时间尚短,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程度还不够,且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不断发布新的法规,对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公司尚未单独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原因:公司现行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涉及了重大信息的收集和披露的相关内容,因此公司目前尚未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专项制度。此次按照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公司将专门制订单独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关于信息披露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公司已经就如何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公司法律顾问进行了多次沟通,正在按照2007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2007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修订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将在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新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一经通过,将严格按照新制度执行,加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整改时间表:2008年8月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唐颖

  2.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培训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