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08-061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质押及查封,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被冻结,公司股改工作无法进行。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未提出股改动议。公司将对股改的进程及时公告。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赖步连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股改问题正在与有关方面积极进行沟通,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 鑫安 公告编号:2008-062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0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07 年度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所涉及的事项为:
1、2007 年7 月9 日,焦作鑫安原董事长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司法机关批准,被郑州市公安局逮捕并立案侦查。截止本审计报告日,司法机关对焦作鑫安原董事长的司法调查尚未结案,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其对焦作鑫安2007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2、焦作鑫安因对外担保、逾期借款未偿还等而被法院查封、冻结了公司主要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应收票据、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
设备、债权等。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往来款项、实物资产、借款、担保、诉讼及关联交易等
会计记录,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证明相关资产、负债的存在性、完整性及公允性;同时无法对焦作鑫安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有效做出判断。
焦作鑫安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为关联企业
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担保2000 万元。受外部资料限制,我们难以判断焦作鑫安或有事项及关联交易等披露是否完整、准确;因焦作鑫安对外投资持股48%的联营企业--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被郑州市公安局“6.5”专案组查封,截止本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取得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2007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该等事项对焦作鑫安2007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3、焦作鑫安已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发生巨额亏损,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大量逾期债务无法偿还,且存在巨额对外担保;截止本审计报告日,已全面停产两年半;焦作鑫安
管理层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法作出评估。我们无法通过其他审计程序就焦作鑫安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焦作鑫安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07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截止目前,公司仍处于全面停产状态;关于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第一、二、三事项仍未有任何解决方案及改善。另外,公司债权人于2008年3月28日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
破产清算申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24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公司管理人。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布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08-063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2005、2006、2007 连续三个年度净利润为亏损,故公司股票于2008 年元月22 日公司2007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停牌,并自2008 年1 月31 日起暂停上市。现公司董事会就为公司恢复上市所做的有关工作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暂停上市后,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的股改及
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意见向公司大股东进行了沟通、汇报,以期公司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上市。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社会
法人股股东进行了专程拜访,就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严峻形势做了详细介绍,督促公司社会法人股股东就公司的股改及股权转让等问题尽快达成共识并加以推进实施。
三、公司将继续并积极做好公司职工稳定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将继续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截止目前,公司的股改、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工作均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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