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4月3日披露了《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8年4月28日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
江海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目前,公司股改方案尚未实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非公开发行股购买资产、豁免
浙大网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全面要约
收购义务相结合,同步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浙大网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事宜处于
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2008年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080133 号),本公司正在按照自2008年5月18日起施行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3号)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规定制作文件并重新申报。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符合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中国证监会予以了受理,目前待批复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将依据《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
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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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08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