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次
浙江富春江水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58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3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29元/股,发行数量为3,58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数量为71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2,86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8年7月25日结束。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有317家,其中316家为有效申购,1家申购资金不足为无效申购。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
深圳南方民和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过程已经方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08年7月24日公布的《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网下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
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计317家均参与了初步询价,其申购总量为170,192万股,实际冻结资金总额为2,426,041.88万元人民币。本次有效申购(指参与了初步询价、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并以有效资金账户足额缴纳申购款的申购)的配售对象为316家,有效申购总量为169,772万股,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2,426,041.88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发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716万股,有效申购为169,772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42174210%,认购倍数为237.11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如下:
注:1、上表内的“获配数量”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上网下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本次配售产生208股零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
四、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五、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8676888 传真:021-68876330 联 系 人:吴国梅、顾缨、丁颖华、俞君钛 发行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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