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
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2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08年度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08年7月16日前以
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7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2008年7月23日的《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
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上市后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见附件。
依据公司2007年4月30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按照本次修改后的章程,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2008年7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能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应足额归还,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人意见:
我们认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短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 附件:
对《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如下:
1、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97891024元,实收资本197891024元。”
2、第十九条修改为“2008年5月30日,因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950万股,所以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4950万元整。公司总股份由148391024股,变更为197891024股,均为普通股。”
3、第十四条增加“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4、第十七条补充完整为“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第二十八条中增加的内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6、第一百七十条补充完整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信息披露指定的国际
互联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7、第一百七十二条补充完整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3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08年7月16日以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于2008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参加监事5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能降低公司相应数额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符合深交所《
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2008年7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4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
建设银行 泸州市分行 、
兴业银行 成都分行、
中信银行 成都分行武成支行、
中国银行 泸州市分行同
宏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市分行开设51001636408059168168号帐户、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开设431020100100320344号帐户、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武成支行开设7412010182100002799号帐户,中国银行泸州市分行开设36806708092001号帐户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用帐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保荐人宏源证券,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了
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宏源证券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履行其督导职责,并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询问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积极配合宏源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4、开户银行按月(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出具上月对帐单)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宏源证券。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分别一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的方式通知宏源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宏源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宏源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监管协议的效力。
7、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宏源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宏源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宏源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开户银行的协议并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5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发行普通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4,788,641.88元,中瑞岳华
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公司拟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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