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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东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2,563,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2005年5月31日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万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徐州市
商业银行博爱支行,此事项公司已于2005年6月3日公告(详见该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或http://www.cninfo.com.cn)。近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获悉,目前该合同已经解除,双方已于2008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500万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6.96%)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07年本公司和子公司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向
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借款5500万
元和600万元,担保人为控股股东,因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担心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于2008年3月21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并将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81%)司法冻结。现此笔借款已偿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8年7月18日将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4600万股限售流通股予以解冻。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中有2100万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85%。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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