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4号)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次收购人为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和陈琳(以下简称“收购人”),陈琳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房地产”)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收购报告书,并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中南房地产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二、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16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大连金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牛”)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大连金牛的股份。

  四、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六、本次收购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七、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中南房地产

  (一)中南房地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江东广场2栋601室

  3、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600000013975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6987740-X

  7、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以上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