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
601166 编号:临2008-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转让获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日前接第一大股东
福建省财政厅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08﹞609号文批准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2,005.3632万股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此次股份划转尚待
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划转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持有本公司股份共104,005.3632万股,占总股本的20.80%。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2日
标签:福建 国务院 国有资产 中国 中国银行
品种:(601166)兴业银行 (601988)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