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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新提案《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是由本公司控股股东甘肃长城电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40,035,000股份,占总股本的49.17%)提出(详见2007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补充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7日上午9:30时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142,078,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9%。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阮英先生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书面提出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其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同意郭满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到2009年4月。

  同意142,078,23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同意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及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予以确定。

  同意142,078,234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公司聘请的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荣春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标签:甘肃 上海 上市公司 审计 证监会 证券时报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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