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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 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发出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信用担保的额度从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7047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其中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9471.9万元。

  (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入股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2年1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2)6号文批准,在整合贵州实联信托投资公司和贵州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优质证券资产和业务的基础上,联合东西部地区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的一家证券经营机构,是贵州省唯一的法人券商。目前华创证券注册资本金二亿元,下属营业部九家。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到注册资本十亿元。

  本公司拟按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1.10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投资13200万元认购华创证券新增注册资本12000万元,占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12%。但最终认购额由华创证券根据全体认购方的认购资金总额,按照《增资扩股说明书》中的原则确定。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与华创证券签署了相关协议。

  本投资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华创证券的增资扩股方案并确认本公司作为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后方可实施。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日
标签:贵州 机构 上市公司 审计 证监会 证券公司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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