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发表于 2007.10.31 10:12
| 只看该作者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 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决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 标签:春晖 广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