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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

  重要声明与提示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横店东磁

  股票代码:002056

  本次增发前股本总数:180,000,000股

  本次新增上市股份:25,450,000股

  本次增发后股本总数:205,450,000股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07年10月29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25,450,000股将于2007年10月29日起上市流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25,450,000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及批准情况

  2007年3月28日,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增发方案议案,公司拟增发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

  本次增发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279号文核准。

  本次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7年10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和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总体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筹资需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5,450,000股,发行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为3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9,763,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21,154,549元,会计师费用800,000元,律师费用500,000元,登记费用25,450元,路演及信息披露等费用2,440,4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94,842,601元。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0月18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7]第102号《验资报告》。

  二、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增发前后公司的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如下(单位:股):

  2、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如下(单位:股):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1,400万股)、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间为2006年8月2日;

  注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7,100股的变动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3、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情况如下(单位:股):

  三、本次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7年10月22日)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截至2007年10月22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本次发行前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情况变动如下表:

  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25,450,000股将于2007年10月29日起上市流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2、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本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申请其本次增发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增发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本次增发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备查文件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发方案的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增发的“证监发行字[2007]279号文”;

  3、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

  4、承销协议;

  5、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验[2007]第102号《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增发有关的文件。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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