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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补充通知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我公司控股股东———甘肃长城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9.17%)于10月23日提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完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建议成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公司2007年11月7日召开的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及实施细则由董事会确定。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标签:甘肃 上海 上市公司 审计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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