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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768,220股:其中单建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4,867,200股股票将遵守其特别承诺,在2008年10月26日前不会以11.60元(若期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则仍需作相应调整)以下的价格在股票市场出售。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每持有公司流通股股票10股获付3.6股公司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计9,331,200股股票。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10月1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

  2005年10月27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10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5,768,22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9.13%、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1.31%和公司股份总数的7.11%;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三、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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